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以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问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4年度相关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按期公布2024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2024年区城市管理局生成政府信息359条,其中,主动公开的有130条,包含上级政策性文件、机构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监督检查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7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7条,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14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行政权力事项及清单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我局收到、受理、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制作、处理的规范化建设。从源头进行规范,规范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规范文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流程,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统筹协调,更新、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板块,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决守住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底线,杜绝失泄密、舆情等问题发生。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加强平台管理。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的通知》要求,根据《重庆市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4年版)》,对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及公开内容进行核对梳理并再次更新。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动态更新公开信息并及时清理失效的旧信息。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工作群、单位的公示栏及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直接办理的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的原则,依法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按时向上级提交、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上级及区级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334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改进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加大对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增强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处罚强制、预算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公开某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如全区计划性和突发性停水通告、占道施工挖掘道路通告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本报告电子件可在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板块里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页查询。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5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