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和城市园林绿地维护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园区(新城)按各自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城市园林绿地维护管理工作。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和城市园林绿地在移交前,由建设业主方负责维护管理。用地红线内市政道路和城市园林绿地由区住建委督促物业公司维护管理;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由所在街道督促业主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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