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城管发〔2024〕36号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转型,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治理,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纠正和防范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城乡统筹,一体推进”的原则,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到2025年初,专项整治见成效,垃圾分类工作更加科学,质效不断提升。
二、重点整治
(一)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不足问题。
主要问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期性、科学管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宣传引导的关键性认识不足,工作方式方法上出现偏差走样,引发新闻媒体、居民群众高度关注,需要正视问题、深入排查、妥善推动问题解决。
整治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系统性排查。重点排查对前端投放设施建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分类车辆运输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环节,建立问题清单,查清找准制约辖区垃圾分类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要研究透、琢磨好,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三是强化业务指导服务。加强基层一线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培训,进一步厘清对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不疲软、不走偏。四是坚持纠树并举。在整治过程中,既要纠正错误,也要善于发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先进模范及典型做法、典型案例。五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垃圾分类“九进”宣传活动,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监管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
主要问题:垃圾分类管理比较粗放,监管评价以量化指标、台账资料、会议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忽视对工作过程和实效的综合评价。
整治措施:一是优化指标体系,充分结合辖区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分类评价指标。二是健全镇街监管评价体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实现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三是根据自查巡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形成治理闭环,切实提升垃圾分类质效。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分类投放环节不准确问题。
主要问题:部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学校、医院、企业、商圈、商超、宾馆、旅游景点、公共场所等分类投放不到位。一是分类设施设置不规范,未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分类设施,导致设施不足、闲置、周边环境脏乱等问题。二是分类设施管护不到位,存在破损、脏污、消杀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源头分类实效差,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桶边值守不到位,市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投放准确率偏低。
整治措施:一是根据实际需要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加快设施标准化、便民化升级改造,确保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方便。二是提高分类设施管护水平,及时更新破损老旧设施,做好设施清洗消杀,确保设施标识正确、摆放有序,保持设施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三是健全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等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落实桶边值守和垃圾分类指导制度,切实引导群众分到位、投准确,不断提高家庭源头分类质量。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分类收运环节不规范问题。
主要问题:部分物业企业、运输企业未履行垃圾分类法定义务,存在“混收混运”现象;收运完成后,存在垃圾桶归位不及时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压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相关单位,与符合规定、具备分类运输能力的清扫保洁企业签订收运协议。二是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收运标准和流程图,加强精细化收运,配备足量密闭分类运输车辆,认真落实定时、定点、定路线的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错时收运作业制度,做到运输车辆分类标识规范、密闭装置完好、车辆运行安全、台账数据完善、垃圾桶及时归位或规范暂存。三是开展分类运输检查,加强收运车辆标志使用和“混装混运”情况监督监管,对未分类收运的生活垃圾要拒绝接收、责令整改,对未取得资质违规开展收运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四是积极探索新模式,鼓励环卫进小区分类收运垃圾,杜绝利用平板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车辆收运生活垃圾现象。五是积极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杜绝“混收”“混运”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投放点(站、厢房)升级改造。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识标志,完善照明、遮雨、洗手、排水、地面硬化等便民功能,更新投放指南及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管理责任人责任。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加强分类设施配置、维护和投放点日常管理,常态开展入户宣传、桶边值守、清扫保洁等工作,引导居民家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养成自觉分、准确投的好习惯。结合最美系列活动,评选最美垃圾分类物业企业。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分类运输责任,明确分类垃圾收运时间、频次,做到专车专用、分类运输。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常态化机制。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街镇、社区要做到评估、检查等反馈情况信息互通,协同整治垃圾分类突出问题,做好典型案例推广,形成垃圾分类共同治理合力。建立垃圾分类纠错机制,强化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以纠促改,以纠促升,实施奖励激励,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健全志愿服务机制,不断壮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桶边值守等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制定全区专项整治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部署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0月底至12月底)。
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不断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底至2025年2月底)。
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持续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既立竿见影、又抓源治本,切实形成有效做法和常态化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办要切实根据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动整改工作,要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治理原则加强对村社和辖区相关单位进行分类指导,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抓好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补漏洞,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市里将专项整治结果纳入“885”问题清单、环保督察通报、垃圾分类先锋建设等重要内容,我区也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垃圾分类季度考评及年度考核扣分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