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化系统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学习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多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化普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2024年普法计划,充分利用城市管理“3•19”主题服务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应用《告知承诺书》,极大缩短办理时间。2024年,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472件,其中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临时占道)412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39件、工程(非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6件,审批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5件,大型户外广告2件、临时户外广告5件,户外招牌备案309件,停车场备案4件,建筑垃圾产生核准28件, 建筑垃圾运输核准145件,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5件,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许可 5件。通过“渝快办”线上办理率达100%。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4年以来涉企检查94家,未采取停产、停业的措施。三是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持续推进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四是充分应用大数据手段,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已完成初验,目前试运行中。“工程渣土治理利用”监管平台已实现三级贯通。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加强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局共保留规范性文件1份。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规聘请法律顾问,全程跟进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坚持法律顾问列席行政办公会,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二是依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2024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本部门内部也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区统筹指导下,及时完成划转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认领。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事项1589项,领域有城市管理1300项、住房和城乡建设249项、国防19项、自然资源21项。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全年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82条(含2024年4月集中补录277件违建案件),已审查普通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6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执法支队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和纪律作风培训70次,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强化队伍教育,提升执法能力。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充分应用大数据手段,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依照《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协管人员管理及考核办法(试用)》(梁平城管综执支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全年处理人员21人次,累计印发《督查通报》7期、《执法工作通报》4期、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3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按期办理并回复认真办理人大议案7件、政协提案37件、检察意见书0件、检察建议书1件、司法建议书0份,办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送的《执法监督建议书》1份,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1件(经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审查,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被行政诉讼案1件。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信访人合法权益保护,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畅通社会投诉渠道,2024年及时处理回复各类渠道投诉205件,舆情处置率及回复率100%。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城市管理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区委安排,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事。一是强化法治素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研法2场次,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二是妥善办理监督意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三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小区、门店、建设工地等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法律知识。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城市管理人员主动送法上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还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由于日常工作量较大,在强化落实相关培训学习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部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法治理论知识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
二是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还需加大,用水报装工作需持续优化。1.审批流程政策有缺失。缺乏本区域外线管道的审批流程政策。考核要求各区县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优化建设外线管道审批流程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目前,我区未出台相关政策(实际操作中,外线管道建设全部由龙泉供水承担,无需市场主体报批和承担费用)。2.部门之间线上数据共享渠道需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已建立微信群和QQ群进行信息沟通,但尚未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线上数据共享渠道的建设,导致提前获得相关信息的能力不足,主动服务不足,用水报装效率不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素养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城管执法标准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难度较大的执法事项,严格执法办案流程,定期收集经验做法积极推广。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科学制定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自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网络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通过案例、图文方式引人入胜地开展宣传教育。
(四)持续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争取尽快出台与本地区实际相符的建设外线管道审批流程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明确划分政府、供水企业及用户的责权并落实。二是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线上数据共享渠道。对接政务服务平台,争取尽快建设政务服务线上数据共享渠道,实现相关资料和工作进度共享、及时获取用户用水需求并提前开展涉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