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等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化系统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学习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多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化普法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2023年普法计划,充分利用城市管理“3•19”主题服务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安排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15条,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全面进行核查,形成问题整改措施4条。针对问题清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检验标准。
(二)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牵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市政设施的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应用《告知承诺书》,极大缩短办理时间。2023年,我局办理“五小企业聚集区消防给水表建设施工项目”适用《告知承诺书》的行政许可要件,申请人办理要件仅用时1个工作日,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间。此次《告知承诺书》的应用,从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供水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审批等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若发现承诺不兑现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2023年办理市政设施审批59件,工程建设涉及绿地树木审批6件,非工程建设涉及绿地树木审批13件,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查16件,项目竣工核实5件,停车场备案7件,城区夜景灯饰设置方案备案3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693件,建筑垃圾运输核准127件,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3件,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3件,充气式装置的非经营性宣传品备案1件,户外招牌备案557件。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加强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局共保留规范性文件2份。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规聘请法律顾问,全程跟进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坚持法律顾问列席行政办公会,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二是依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2023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本部门内部也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五)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区统筹指导下,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和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配合司法部门完成赋权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8项法定职责事项和2项自选赋权事项,开启新型的乡镇(街道)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区秩序综合管理水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条、行政许可信息21条,审查普通程序行政执法案卷323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加强法治理论培训,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实,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5次,狠抓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年开展柔性执法700余次;不断强化信息支撑,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持续开发城管执法系统,探索非现场执法、非接触式执法,实现问题的智能识别发现、执法文书的线上办理、监督指挥的网格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内设督查科,开展执法人员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司法建议书》、《执法监督建议书》、《执法监督通知书》各1份,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0件;被行政诉讼案0件。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信访人合法权益保护,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畅通社会投诉渠道,2023年及时处理回复各类渠道投诉256件,舆情处置率及回复率100%。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明确本年度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具体内容。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城市管理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区委安排,毫不动摇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事。一是强化法治素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研法5场次,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二是妥善办理监督意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按期办理并回复认真办理人大议案12件、政协提案35件、检察意见书2件、司法建议书1份。三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小区、门店、建设工地等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法律知识。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城市管理人员主动送法上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还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由于日常工作量较大,在强化落实相关培训学习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部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法治理论知识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取证能力不够高。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存在机动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案件调查中常遇到取证难等问题,执法取证专项培训较少,导致执法人员证据收集运用能力存在短板。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素养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城管执法标准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难度较大的执法事项,严格执法办案流程,定期收集经验做法积极推广。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科学制定普法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自有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网络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通过案例、图文方式引人入胜地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