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的培养,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2次,学习行业领域法律法规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二是高度重视培训考试。组织本单位部分领导参加线下普法考试,其余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
一是推动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完成。2022年,成立梁平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专班,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改革。印发《重庆市水电气等市政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登录“渝快办”平台领取6个事项并配置好办理流程。同时,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印发了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操作手册,该项试点任务已完成。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开展2022年城市管理领域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按月随机抽取区本级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推进“全渝通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积极与牵头部门对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全局行政许可均可实行网上受理。对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优化,由原来承诺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4-5个工作日,已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487件,其中并联审批事项39件。
(三)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视专家论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程跟进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在重大决策事项及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尊重专家咨询意见。2022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规范性审核以及报送、备案、公布和组织清理工作。及时清理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2022年我局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2〕38号)要求,强化主动公开。2022年区城市管理局生成政府信息396条,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辅助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屏等形式予以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2022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9条、行政检查信息77条;审查普通程序执法案件99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配置执法记录仪,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采取审慎包容执法态度,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教育警示、指导约谈等方式,改进执法方式。广泛宣贯包容免罚和轻微慎罚制度,与当事人签订《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承诺书》700余份。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市容市貌、违法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依法开展人行道秩序综合治理、畅通“生命通道”、“蓝天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实现车辆停放规范、“生命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整洁的管理效果。
(五)加强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区城市管理局系统相关执法文书已及时更新到位。2022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
强化信访人合法权益保护,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95件,12319城市管理舆情共受理173件,按期办结率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用心履职,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带头学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把法治建设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担当。二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11件、政协提案30件。
(三)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我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小区、门店、建设工地等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安全生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法律知识。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城市管理人员主动送法上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熟悉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由于日常工作量较大,在强化落实相关培训学习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部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法治理论知识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
(二)行政执法取证能力不够高。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存在机动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案件调查中常遇到取证难等问题,执法取证专项培训较少,导致执法人员证据收集运用能力存在短板。
四、2023年度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素养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努力建设城管执法标准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执法难度较大的执法事项,严格执法办案流程,定期收集经验做法积极推广。
(三)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区县级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推广“云端办案、指尖普法”模式,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发现处置违法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