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大力支持下,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切实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层次和依法履职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区城市管理局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市防范化解近期突然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视频会议精神等;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运行安全》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新修订的《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安排部署区城市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区委依法治区工作落实。
1.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权责必须为”的原则,区城市管理局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权力范围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2021年,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1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共10项,已全部通过梁平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管理。
2.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是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区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规范性审核以及报送、备案、公布和组织清理工作。二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照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清理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3.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一是完成窗口充分授权工作。对城市管理领域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与窗口首席代表签署授权委托书,所有行政权力全面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办理。二是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结合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实际,就建筑渣土资源化处置、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以及费用减免等事项的办理提出优化方案。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共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市政设置建设类审批等共计1315件。三是推动事项网上办。根据《梁平区“渝快办”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要求,推动事项办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目前城市管理领域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均可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四是推行“一窗受理、综合办理”。落实大厅建设指导标准和“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五是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少90%以上。六是提高即办事项比例。区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事项即办件比例已达到59.25%(符合市政府规定的20%以上)。
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持续巩固“强转树”专项行动成果,开展执法队伍法治理论培训和军事化训练,不断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办好“城管蓝”服务群众重点民生实事,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影响民生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开展福禄、回龙等乡镇场镇综合秩序整治,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做好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
5.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区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文书统一使用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版),行政执法决定实施分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需由区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后才能作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工作。2021年,在“信用中国(重庆)”公示一般程序案件87件。
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实行逐年清理,确保证件到期的及时换证,调出人员及时注销,组织新进人员完成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
6.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区城市管理系统相关执法文书已及时更新到位。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按程序进行回复。
7.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工作,按时更新政务信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2021年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中,发布处罚/强制4次,监督检查66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49次,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民可通过区城市管理局公开电话、城市管理热线12319等渠道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执法行为。2021年,接到12319投诉案件总计224件,办理市转办198件,区转办26件,办结率100%。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做细做实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同时按市城市管理局、区司法局要求报送案卷参加全市及全区案卷评查。
9.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2021年普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组织城管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通过2021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形式多样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通过集中约谈建筑工地负责人、执法人员入社区进楼院、与辖内物业管理企业座谈、在广场开展集中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关乎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做到人人都是城市管理参与者和受益人。三是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我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系统职工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10.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区城市管理局传达学习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会议暨平安稳定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并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报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市政设施、城市公园、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供水等进行专项安全监管,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针对排查出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14个小区,落实了“一小区一对策”治理。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到位,目前执法支队持有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执法需要,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近年来,区城市管理局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大部分内容涉及电瓶车乱停乱放被处罚问题,对电瓶车乱停乱放行为如何有效实施监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具体程序上存在争议。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严格、细化、准确的执行标准。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推动城市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确保城市管理得到法治保障。一是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转变城市管理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法治思维融入城市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是以完善城管执法体制为抓手。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过程中,重点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把法治化具体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和城市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引入智能化手段。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快速高效处理城市管理问题。
(三)推动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二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始终坚持全面公开为常态,以项目审批、招投标等信息为重点,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决策和执行公开。突出抓好“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清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政务信息按要求公开到位。
(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充分发挥信访“晴雨表”作用。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建立方便、高效、快捷的群众诉求通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促使信访工作保障强有力、收集全覆盖、提交高质量、督办有实效。三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区城市管理局已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以矛盾纠纷为突破口,扎实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