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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41663K/2024-001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十四次)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陈*凤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87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陈*凤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仁安路2号*房屋外生活阳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3393元(大写:叁仟叁佰玖拾叁元整)
0.3393 2024/11/05
孙*翠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06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孙*翠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光路8号*房屋外生活阳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3120元(大写:叁仟壹佰贰拾元整)
0.312 2024/11/19
刘*翠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01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刘*翠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淼路2号*房屋客厅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6247元(大写:贰万陆仟贰佰肆拾柒元整)
2.6247 2024/11/14
陈*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14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陈*于2022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淼路2号*生活阳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49008元(大写:肆万玖仟零捌元整)
4.9008 2024/12/10
高*娟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95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高*娟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仁安路2号*房屋厨房外抗震办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10080元(大写:壹万零捌拾元整)
1.008 2024/12/11
柳*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17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柳*于2022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2号*生活阳台外抗震梁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6240元(大写: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0.624 2024/12/10
王*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19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王*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2号*房屋厨房外抗震梁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72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0.72 2024/12/10
李*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10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李*于2022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桂路18号*房屋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3312元(大写:叁仟叁佰壹拾贰元整)
0.3312 2024/12/11
刘*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15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刘*于20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湖路5号*房屋厨房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             5850元(大写:伍仟捌佰伍拾元整)
0.585 2024/12/11
廖*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20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廖*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光路8号*房屋厨房外采光井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             2520元(大写:贰仟伍佰贰拾元整)
0.252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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