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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41663K/2024-001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日期 ] 2024-11-19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三次)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范*兰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99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范*兰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湖路5号御湖别院*房屋厨房抗震板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490元(大写:贰仟肆佰玖拾元整)
0.249 2024/10/18
唐*友 自然人
渝梁城罚决字〔2024〕80002号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在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实施了未取得相应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 罚款25250元(贰万伍仟贰佰伍拾圆) 2.525
2024/10/28
冉*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00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冉*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高新大道288号智慧小镇*房屋客厅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11700元(大写:壹万壹仟柒佰整)
1.17 2024/11/08
贾*录 自然人
渝梁城罚决字〔2024〕80007号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实施了未取得相应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 罚款29750元 2.975
2024/11/11
王*霞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102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王*霞于2022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御湖别院*房屋客厅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17077.5元(大写:壹万柒仟零柒拾柒元伍角整)
1.70775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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