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方*维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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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81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方*维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湖路5号御湖别院*房屋厕所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5460元(大写:伍仟肆佰陆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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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 |
2024/08/16 |
周*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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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6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周*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光路8号璟樾府*房屋厨房生活阳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880元(大写: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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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 |
2024/08/16 |
孙*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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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83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孙*婷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仁安路2号兴茂*房屋厨房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6210元(大写:陆仟贰佰壹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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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
2024/08/19 |
池*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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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82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池*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仁安路2号兴茂*房屋厨房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4972.5元(大写:肆仟玖佰柒拾贰元伍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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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725 |
2024/08/19 |
刘*军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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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7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刘*军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永安路8号泰和居*房屋客厅露台上擅自修建该处玻璃房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6720元(大写:陆仟柒佰贰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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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2 |
2024/08/16 |
刘*琴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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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9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刘*琴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仁安路2号兴茂*房屋厨房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7560元(大写:柒仟伍佰陆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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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 |
2024/08/16 |
冯*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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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4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冯*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南站六路1号明珠湖畔*房屋厨房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520元(大写:贰仟伍佰贰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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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 |
2024/08/20 |
何德富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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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罚决字〔2024〕80004号 |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 |
当事人于2024年5月11日10时32分在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群益村2组实施了未取得相应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 |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 |
罚款7800元 |
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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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
重庆创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28304989612C |
渝梁城罚决字〔2024〕80005号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
当事人于2024年5月14日8时40分在重庆市梁平区扈家巷惠民家园B区实施了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规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警告;罚款 |
警告,处11000元(壹万壹仟圆整)罚款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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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
李*琴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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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8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李*琴于2023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南站六路1号明珠湖畔*房屋厨房抗震板处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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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 |
2024/08/29 |
陈*莎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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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0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陈*莎于2022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2号御湖别院*房屋外抗震梁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6120元(大写:陆仟壹佰贰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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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
2024/08/28 |
陈*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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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72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陈*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2号御湖别院*房屋外抗震梁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8160元(大写: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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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
2024/08/30 |
银*华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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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8号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
银*华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63号帝豪国际*房屋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97620元(大写:玖万柒仟陆佰贰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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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2 |
2024/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