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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41663K/2024-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七次)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徐*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4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徐*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碧湖路5号御湖别院*房屋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2425元(大写:贰万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2.2425 2024/06/28
刘*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3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刘*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淼路2号天誉*房屋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24750元(大写: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2.475 2024/06/28
陈*图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5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陈*图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南站六路1号明珠湖畔*房屋外抗震梁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3750元(大写: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0.3750 2024/07/02
刘*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1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刘*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淼路2号天誉*房屋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57903元(大写:伍万柒仟玖佰零叁元整)
5.7903 2024/07/08
张*敏 自然人
渝(梁)城违建罚决字〔2024〕4062号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 张*敏于2021年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湖淼路2号天誉*房屋外露台上擅自修建现浇房屋,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收入金额1944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
1.9440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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