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镇政府关于秸秆露天禁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以营造全区良好生态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监管为手段,以秸秆还田和秸秆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为重点利用方向,注重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科技支撑,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
在碧山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乡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树立新理念,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秸秆露天禁烧、综合利用的意义和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环保意识和健康理念。通过印发通告、张贴标语、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营造秸秆露天禁烧的浓厚氛围。宣传人员主动进组入户,宣传解释,使秸秆露天禁烧家喻户晓。
(二)建立新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严防严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镇、村(社区)、组三级禁烧工作网格。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包田块、包地段的“四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秸秆露天禁烧责任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用,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处”的原则,把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纳入农村网格化管理。强化在重点时段(傍晚)重点区域(场镇、高速沿线、国道沿线、道路沿线、景点等)的巡查力度。以村、组为巡查重点,成立一支应急处置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查处,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而有效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5日至8月12日)。召开动员会,准备通告、宣传资料、横幅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12日至8月20日)。各村(社区)通过多形式、长时间、全覆盖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切实做到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10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秸秆燃烧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管,实行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53630121,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健全露天禁烧秸秆的长效机制,长期保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相关法律和综合利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镇、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组责任,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秸秆禁烧工作是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巡查中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及时通报各村(社区)处置。每发现一次扣0.1分,半小时内及时处置的不扣分;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单独谈话。
(三)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各村(社区)8—10月每月25号前上报本月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照片、日常巡查监管照片等电子件报到镇农服中心。
附件:2023年碧山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包村包组干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