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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55875Q/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碧山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关于印发《碧山镇2021年电动车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碧山府发〔202169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碧山镇2021年电动车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有关单位:

《碧山镇2021年电动车集中治理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2021627


(此件公开发布)








碧山镇2021年电动车集中治理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规范电动车销售和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碧山镇政府决定自2021621日起至102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4个月的电动车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依法管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街道)统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综合整治我镇电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实现“一遏制、两减少、一提升”目标,使我镇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电动车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碧山镇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组长:谭幸

副组长:刘人波

成员:谢代宪、张创国、黄发勇、银国勇以及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

1.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

2.电瓶车:包括二轮电瓶车(不包含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电瓶汽车。

(二)整治内容

1.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非法运营以及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4.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三轮车、电瓶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赶集日宣传和微信QQ群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个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网点,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路面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对依法收缴的非法装置要适时进行一次集中销毁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2.强化路面整治。路面执法整治组根据三轮车、电瓶车的出行规律,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要求,严密制订路面执勤勤务,迅速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其中9月份开学季为集中整治月,确保每周不少于4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10月份开始开展每周12次的路面联合执法整治,每次参加人员镇道安办3人,袁驿交警、派出所各1人。整治中重点打击查处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客运人力三轮车违规运营,二轮电瓶车、电瓶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不按规定载人,电瓶汽车使用无效牌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客运行为。

3.落实源头管控。源头督查管理组主动加强对三轮车、电瓶车生产、改装、销售环节的检查,依法查处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和无照经营活动,并依法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要做好三轮车、电瓶车销售商店的排摸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无证营业的摊点、修理点的检查力度;结合路面检查信息,追查违法违规销售、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教育引导。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及全体参与整治人员要从维护正常的交通和客运秩序、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程、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轮车、电瓶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整治期间,要按照综合勤务安排和职责分工,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路段、定效果的“五定”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部门与部门之间、各整治小组之间、不同部门参与整治人员之间要步调一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掌握路面动态,及时互通信息;要建立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整治行动。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治期间,对涉及三轮车、电瓶车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统一处罚标准,依法从严处理,不得随意降格。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轮车、电瓶车的企业,由质监部门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作出处罚、封存、没收等相关措施。

(四)文明执勤,维护稳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必须带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启摄录设备。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行政,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要注意方法方式,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各单位要加强参加人员的自身安全教育,在路检、路查特别是夜间工作中,一定要随带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切忌盲目追赶、拦截、拉扯行驶中的车辆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注意收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发现有集体上访、群众事件等重大事件发生苗头的,及时按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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