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3955875Q/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碧山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2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碧山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605.74万元,支出总计2605.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97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9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6.4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2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60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97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54.35万元,占36.63%;项目支出1651.38万元,占63.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5.7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5.97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7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71万元,增长51.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90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96万元,增长52.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79万元,占26.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97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减少。
(2)国防支出4.04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征兵费用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28.91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教育支出15.00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龙桥村教育培训建设支出15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5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3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文化建设经费减少。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5.54万元,占2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54万元,增长77.9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镇政府综合大楼及社会保障及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53.04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5万元,增长3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资金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60.58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是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维护、垃圾收运范围扩大等费用支出。
(9)农林水支出968.12万元,占3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8.51万元,增长169.21%,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土地整治、土地非粮化改造专项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31.55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开展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及安防工程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开展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上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经费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5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开展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31.64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1万元,下降46.24%,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进行调整。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9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开展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务工补贴及应急物资采购。
(15)其他支出10.00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开展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龙桥村、川主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购买垃圾箱、垃圾分类及文化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伙食补助、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1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41万元,下降45.82%,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建设节约型机关,当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8万元,下降47.57%,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基金预算减少,华滩坝商圈建设已完成。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安排资金基础设施建设。
本年支出9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8万元,下降47.57%,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基金预算减少,华滩坝商圈建设已完成。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安排资金基础设施建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万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运行维护费用;建设节约型机关,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6.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运行维护费用;建设节约型机关,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较2022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应急保障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我单位调研和检查工作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65.9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46.6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3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30.34%,主要原因是当年耕地补足工作等相关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26万元,下降52.24%,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建设节约型机关,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8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碧山镇人民政府 |
部门 |
徐宗祥 |
联系电话 |
023-53630307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场镇管理、民计民生、平安稳定、党的建设”五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环保生态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五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环保生态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环保生态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
次/年 |
≥ |
12 |
30 |
12 |
30 |
| ||||||
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宣传知晓率 |
% |
≥ |
80 |
10 |
90 |
10 |
| ||||||
法制宣传知晓率 |
% |
≥ |
80 |
10 |
85 |
10 |
| ||||||
禁毒宣传 |
% |
≥ |
90 |
10 |
96 |
10 |
| ||||||
垃圾分类知晓率 |
% |
≥ |
85 |
10 |
83 |
10 |
| ||||||
服务辖区内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10 |
92 |
10 |
| ||||||
人居环境居民满意度 |
% |
≥ |
90 |
10 |
92 |
10 |
| ||||||
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10 |
95 |
10 |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徐宗祥,023-53630307
附件下载:
碧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碧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汇总).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本级).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文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doc
碧山镇人民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