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3955875Q/2022-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碧山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3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我镇设置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且无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164.11万元,支出总计316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7.77万元、增长 38.3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5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78万元,增长40.54%,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1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609.94万元,其中: 2019年结余339.06万元,财政局当年用结余安排270.8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15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98万元,增长61.9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72.31万元,占37.16%;项目支出1981.94万元,占62.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08万元,减少98.3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9年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和场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64.1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7.77万元,增长38.3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四好农村路建设、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83万元,增加17.61%。主要原因是年初专项资金未预算及年中上级财政追加“四好农村路”建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18万元,增加22.19%。主要原因是年初专项资金未预算及年中上级财政追加“四好农村路”建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62万元,减少91.04%,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9年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和场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58万元,占32.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16万元,增长21.80%,主要原因是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伙食补助、办公费、差旅费、临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增加支出。
(2)国防支出6.9万元,占0. 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
(3)公共安全支出40.43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
(4)教育支出0.82万元,占0.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55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送文化下乡演出活动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支出。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12万元,占1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76万元,增加52.44%,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购买防疫物资增加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374.56万元,占16.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56万元,增长1772.8%,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年中追加专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95.57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0)农林水支出583.72万元,占25.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及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和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增加。
(11)交通运输支出4.1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增加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37.34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年中追加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2万元,增加15.92%,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绩效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比2019年增加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养老金、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64万元,增加55.71%,主要原因办公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94万元,增长252.41%,主要原因是去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只有177.46万元,今年政府性基金年中追加预算所致。本年支出7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94万元,增长990.12%,主要原因是华滩坝商圈建设、梁中高速公路(碧山段)征地安置补偿、污水管网建设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72.66%,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预算了一台车的费用,而实际上我单位机关有3台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万元,增加12.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2020年只有1.76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有0.4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较2019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有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较2019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区及村开展各项工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预算了一台车的费用,而实际上我单位机关有3台车。较2019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强了公务车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用车。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我单位调研和检查工作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5.4%。较2019年支出数增加1.35万元,增加32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和疫情防控及卡点执勤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2万元,增加86.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等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万元,增加339.56%,主要原因是各种会议补助支出等在会议费中列支。去年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40.2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到重庆市相关部门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疫情防控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154.2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镇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水平得到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唐见平 |
联系电话 |
023-53630307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289.75 |
3154.25 |
3154.25 |
10 |
10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督、综治维稳、物业管理;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督、综治维稳、物业管理;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督、综治维稳、物业管理;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数量指标 |
人 |
= |
财政供养人员 |
37 |
37 |
100 |
10 |
10 |
||||||||
数量指标 |
人 |
= |
管控重点人员8人 |
8 |
8 |
100 |
10 |
10 |
||||||||
数量指标 |
次/年 |
≥ |
举办文化体育群众活动次数12次/年 |
12 |
24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 |
≥ |
管理制度建全率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 |
≥ |
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宣传知晓率85% |
85 |
85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 |
≥ |
法制宣传知晓率80% |
80 |
80 |
100 |
5 |
5 |
||||||||
社会效益 |
% |
≥ |
垃圾分类知晓率70% |
70 |
70 |
100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城镇人居环境居民满意度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服务辖区企业满意度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90% |
90 |
9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 |
项目 联系人 |
唐见平 |
联系电话 |
1582631651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0 |
50 |
5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计划实施人行便道建设5公里。其中:平桥村2.5公里、水岩村1.5 公里、川主村1公里。2.人行便道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
1.计划实施人行便道建设5公里。其中:平桥村2.5公里、水岩村1.5 公里、川主村1公里。2.人行便道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
1.完成实施人行便道建设5公里。其中:平桥村2.5公里、水岩村1.5 公里、川主村1公里。2.完成人行便道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产出数量指标 |
公里 |
= |
人行便道建设5公里 |
人行便道建设5公里 |
5 |
100 |
8 |
8 |
|||||||
产出质量指标 |
% |
≥ |
符合质量要求100% |
符合质量要求100% |
100 |
100 |
6 |
6 |
|||||||
产出质量指标 |
% |
≥ |
工程实施规范管理 |
工程实施规范管理 |
100 |
100 |
6 |
6 |
|||||||
产出质量指标 |
% |
≥ |
便道验收合格率100% |
便道验收合格率100% |
100 |
100 |
6 |
6 |
|||||||
产出进度指标 |
% |
定性 |
项目启动全年完成 |
项目启动全年完成 |
100 |
100 |
8 |
8 |
|||||||
产出时效指标 |
年 |
≤ |
全年 |
全年 |
1 |
100 |
8 |
8 |
|||||||
产出成本指标 |
万元 |
≤ |
50万元以内 |
50万元以内 |
50 |
100 |
8 |
8 |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增加人行便道里程系数 |
增加人行便道里程系数 |
90 |
100 |
8 |
8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定性 |
改善群众出行质量 |
改善群众出行质量 |
100 |
100 |
8 |
8 |
|||||||
环境效益指标 |
% |
定性 |
改善环境质量 |
改善环境质量 |
100 |
100 |
8 |
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定性 |
持续使用时间 |
持续使用时间 |
100 |
100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受群众满意度92% |
受群众满意度92% |
92 |
100 |
8 |
8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行便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达巧 13594443058,办公电话:023-53630307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行便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碧山镇 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