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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1-03-23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工作要求,我镇积极作为,结合本镇实际,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行全面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社会基础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同时不断规范新媒体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权责清单内容规范各村(社区)委托办理事项,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即时传递政务信息,探索完善政民互动渠道,设立互动平台,促进公众参与。各村(社区)按月进行“四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定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利用公开栏,公布权责清单,帮助群众简化办事程序,对低保办理、脱贫攻坚、民政资金、扶贫资金等领域相关事项的公开,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严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政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并按要求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工作中,镇政府主动向镇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法制机构和力量建设,加大干部法治意识培养和法制工作规范,为全面依法治国服好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完善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向镇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征求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依法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并做好存档。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镇严格按照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按要求做好清理和废止工作并及时做好公示。

二、落实开展法治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

(一)深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辖区稳定

我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认识到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始终坚持源头性、基础性排查,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全部纳控在基层,由镇平安办牵头,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等单位深入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地毯式排查。村社每月20日前进行矛盾纠纷研判上报,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研判调处,化解在一线,有化解难度的及时上报,联合调处。

在信访受理、转送、交办和协调、督办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引导村民通过网上信访表达自己的诉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治安有序。定期开展重大风险研判工作,并建立台账,落实“五个一”措施,坚决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我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次,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73余人,排查出矛盾纠纷17件,化解17件。全年无进京到市的越级上访、非访情况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发生涉邪教等政治安全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巩固平安细胞的创建,利用镇、村(社区)两级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各类文体活动、开学第一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人口普查等工作扩大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工作要求,狠抓行政行为规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依法办理执法证,做到有证上岗,根据工作需要,累积为19名人员办理了执法证,有效杜绝非法执法。强化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严格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财政。积极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律下乡、法律进校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对外宣传,营造良好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完成区审计局对我镇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我镇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今年到目前为止,未接到群众对我镇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干部问责规定。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等实际,积极开展本年度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和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争取树立典范,做到以点带面。本年度,平安办、派出所、应急办、规建环办等部门单位共开展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受众人数约3000人。

三、有效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内容形式多样,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法制宣传,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禁食野生动物等法律常识的宣传。紧紧抓住“今冬明春禁毒宣传”、“三月综治宣传月”、“四月国家安全日、反邪教宣传”、“六月禁毒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禁毒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法规常识》及《社会治安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村(社区)公告栏、LED显示屏、重要路段广告牌、宣传标语、微信、微视频等多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六进”等形式,在全镇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及线索排查工作

镇平安办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常识,鼓励群众参与,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各村(社区)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线索排查月报表及登记表,定期开展线索研判上报。截至10月底,全镇张贴悬挂宣传横幅32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4场。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机构不独立,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二是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法制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所学科目非法律相关专业,对法制相关工作把握不精准,比如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范围;三是司法所没有起到应有的法律指导、服务等职责。四是法治工作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

五、2021年工作计划

我镇将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辖区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社区)律师资源,定期组织村民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切实保障群众依法办事、干部职工履职守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二是抓好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法治工作队伍,严格执法程序,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四是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涉军、涉老及困难群众群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问题疏导化解,切实保障利益诉求合法解决。

六、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镇街进行工作指导;二是建议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培训,以更好促进工作开展及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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