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61877/2025-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柏家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人民政府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事业单位,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三)人员编制
单位编制数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4.93万元,支出总计184.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4.93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9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1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1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追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39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29.48万元,占7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和增加1人。
(5)住房保障支出4.16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开展公积金清算,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3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以及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1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政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政策。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政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蒋毅
联系电话:023-53317101